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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哈哈!终于天高任鸟飞,三神的羽毛飞到了传说中的故乡!好一片崎岖的山脉,好一片骤然开阔的河谷啊!…”
天是明亮的金黄,山是苍莽的灰黄,绿色并不多,降水也很有限。在艰难巍峨的山脉间,是稀疏延伸的些许黑煤,与偶尔出现的鎏金斑驳。这种鎏金既有真正的金石,也有蕴藏的铜矿。而煤与铜的奥帕塔诸部谷地,后世的美墨边境,富产矿藏的索诺拉内陆山区,就霍然在山道的尽头展开!
“啊哈哈!这险峻的山道,要是立下寨子,有人戍守,哪怕是一两百个部落民兵,我们也翻不过来啊!这种绝妙的地形,比起科利马山区,还要更难以攻打!而这山间分割的一块块的谷地,虽然干旱了些,可都有大河流淌,能种起玉米南瓜和红薯来!到了这里,我们总算是熬出了头,像回到了家一样高兴!…啊哈哈!…”
老羽毛彭瓜里登上山头,看着下方的谷地,和那些遥遥升起的村落炊烟。他浑身破烂,身上沾着许久未洗的暗红血迹,脸上开怀大笑。他拄着一根爬山的权杖,吹着东边荒原的风沙,自信的像是天命的猴子,破烂的又像癫狂的鼠王。而在他身后,一千先锋的羽毛武士,裹挟着几百杂部与约梅战士,也陆续冒出了头,就像从高原厮杀中逃出的鼠群,来到了一片崭新的猎场,化身为狼。
“先祖庇佑羽毛!我们北上了一千里,还能北上更远!就让我们来好好瞧一瞧,这个拥有红铜的奥帕塔诸部,是个什么模样?来,让我们下山去,看看他们的女人好不好生养?再看看他们的村庄,看看他们河边的耕地,又种的好不好,要不要我们来帮忙?啊哈哈!…”
羽毛武士们一同笑着,都穿着披甲,拄着青铜的长矛。那一张张脸上满是风沙,又有些见惯生死、率兽食人的凶蛮。而在这些厮杀十年的羽毛精锐中,裹挟的荒原的杂部拿着石矛,淳朴与凶狠并存。约梅部的俘虏浑浑噩噩,只是背着沉重的补给,麻木的跟在队伍里。而更多的氏族妇孺,还在数百武士的殿后下,在后面的山道逶迤向北。他们的延伸出两里,不知道有三千还是四千,不知道裹挟了多少小部落,人数竟然比出发时更多!
“啊哈哈!小山鹰维霍,你来过奥帕塔人的领地,认得这片谷地的酋长!接下来,就得看你喽!…这些天,我可是好好款待过你,留着你不杀也不吃,甚至没让你饿肚子。你要好好带路,直接带我们到这片谷地中,最大的一处奥帕塔部族那里!氏族的粮食可要尽了,这六千人的口粮,一般的小部落可养活不起啊!…”
小山鹰维霍神情麻木,看着老羽毛凑近的狰狞老脸,这才惊恐的双腿颤抖,也不知这些天受了何种恐吓。他用力点头,努力咽了口唾沫,才勉强开口道。
“羽毛大酋长,您…您放心!我们约梅大部落和奥帕塔诸部,相识很多年。我负责贸易,也和这里的酋长相熟!奥帕塔人一共有三大块谷地,十几块小谷地,都被群山分开。奥帕塔人的十余万部族,沿着山间的河流分布。三处大河流淌的谷地,也有着最多的村落人口,分为北谷、东谷和西谷地三大部族…”
“我们约梅部的名号,不敢说传的太远,至少这西谷地的部族都认得…只要您打着约梅部的旗号,短时间内,奥帕塔人就不会敌对我们,甚至能资助些粮食!…”
“啊哈哈!小山鹰,有了你这句话,主神都喜笑颜开啊!放心吧!我不会吃了你,我今晚就把侄女嫁给你,陪你睡觉!…只要出了山道,让武士们好好修整两天,缓过这关键的一口气,恢复好厮杀的力气…至于接下来的粮食,不用他们资助,我们自己来取!当然,他们不做防备更好…”
“啊哈哈!先祖庇佑,只要有了足够的粮食,我就让所有人都吃饱!只要占下这片谷地,你们所有约梅部的战士,都是羽毛氏族的一员!反正啊,约梅部已经没了,被南方的王国一口吞了,你们就都好好跟着我吧…啊哈哈哈!都给我攒足了力气,握紧手中的矛!…”
老羽毛疯癫的大笑声,在黄风中旋转飘扬,散在群山之中。而一千多如狼似虎的羽毛氏族,也都兴奋的笑了起来。裹挟的荒原杂部,甚至发出了犬裔的狼叫。而约梅俘虏的脸上,也露出了些许残酷与凶狠。毕竟,吃别人的,总比被别人吃好…
“嗷!~~嗷!~~”
长风吹过山谷,群狼的嚎叫,隐约在天边回响。在最近的奥帕塔村庄,一群妇女惊讶的抬起头,望向南边的山口,却什么都看不到。这些奥帕塔妇女都穿着草织的衣服,背着草编的藤篓,正在收集秋后山间的干藤。
奥帕塔人住在干旱的山间,农业并不发达。棉花的长成需要500毫米降水量,超过了山间的降雨规模。所以,奥帕塔人很少有棉布,日常都穿的草衣,就连屋子也是厚实矮小的草屋。他们是古老的藤条编织者,甚至能用密实的细草,编出能盛水的碗和筐,充当日常的器具。
许多小的奥帕塔部族,生产力比较低下,还保留着母系氏族的特征,拥有女性的祖母。妇女们编织的草器,在生活中具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,自然也有着经济对应的政治权力。而男人们没有经历过太多厮杀,没有演化出专门的武士阶层,并不能占据部族的主导。实际上,奥帕塔诸部几乎没有打过千人的阵战,也不会列出军阵厮杀。他们尤其擅长数十人小队的交战,最出色的则是山间的射箭的猎手。
此时,奥帕塔人所知晓的,最为厉害的敌人。不过是北方谷地直面的阿帕奇诸部,那一群群数以百计、浑身纹面、南下劫掠一把就走的“草原蛮子”。那是真正混乱的北美内陆,是大草原上残酷纷争的野蛮部族。可草原上迁徙的阿帕奇人,虽然悍不畏死,却并不擅长在山间缠斗。北方谷地的部族,也都拿着红铜的矛斧,时刻警惕着他们南下…
然而,眼下南方高原掀起的狂风骇浪,终于吹卷到了遥远的北方内陆。哪怕只是残余的一阵黄风,也是奥帕塔人所无法想象的狂暴!更不用说,带领这阵“黄风”的,正是奸猾狠辣的羽毛,打着约梅部的旗号而来…
“啊哈哈!下了山,让武士们都收敛些!好好瞧瞧奥帕塔人的情形,瞧瞧他们能不能打!…记好了,我们都是约梅残部,是被南方战神部落打残逃亡过来投奔的!…让奥帕塔人的西谷大部落放下警惕,能骗能偷袭的,就不用死劲硬来!谁要是漏了嘴,看我不扒了他的皮!…”
“打下西谷大部落后,不要乱杀人!占了这块谷地,我们就有家了,我们就安定下来,再也不走了!…天高主神远,羽毛氏族的大旗,又可以立起来啦!…彭八哥,你说啥?最顶好的,是这千里群山,是这险绝的地形?占了谷地,关起门来称国王?啊呸!你这见识啊,还是太浅了!”
老羽毛扛起权杖,摇着头,狂笑着往山下的大河走。他癫狂的声音越飘越远,唯有大笑声远远传来。
“啊哈哈!一群没见识的疯虎!等占下这片谷地,我们还是要把主神的旗号供起来,甚至要接纳南方来的祭司,表面上纳贡称臣!这样一边吓唬其余的奥帕塔部族,一边看一看,能不能从南方弄些好用的武器,弄些紧缺的物资来!…”
“先祖啊!都是普雷佩查的老乡,都是信仰主神的那什么…哦!胶人,托托纳克的古老胶人!…啊哈哈!为了氏族的这条路,我把儿子都舍了不要,送给南边的歌鸟祭司。我把孙女也送给小乌鸦睡,生下了他的种…这份信仰主神的诚意,又有谁比我更忠?又谁比我更算胶人?老子浑身上下,可是画了十八只蜂鸟咧!…”
“主神庇佑!蜂鸟庇佑,让我弄几个奥帕塔女人,再生几个羽毛的娃!你们也是一样,多睡女人,像鼹鼠一样多生羽毛的部族,让氏族再兴盛起来!这零星的六七千人够个屁,至少要有两万人,才能占住这数百里谷地。而有了六万人,整个奥帕塔千里山区,未来就都是我们的了!…啊哈哈哈哈!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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