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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(二合一)
詹姆斯还没到变声期,说出来的话,带着一股清脆、一股稚嫩。全场那么多人中,只有他一个人是这个音色,听到詹姆斯说的话,毫无挣扎正在往外面走的路易斯猛地停下身子,转过身来。
“詹姆斯,你想做什么?你别忘了,你今天的一切,都是我给的!!”路易斯跟詹姆斯的交流是用的英文。他面露怒色,一双细小的眼睛睁得大大的,仿佛要吃了詹姆斯一般。
詹姆斯并不害怕他,看也没看他一眼,对着吴冬艳道:“我的妈妈是路易斯喂死的,我的第一任阿姨,第二任阿姨也都是,除了他们以外,还有许许多多的我不认识的叔叔阿姨。”
路易斯牙呲欲裂,猛的撞开押送他的两个警察:“詹姆斯,你在瞎说什么?”
两个警察被他撞的险些撞倒,站稳后直接将他扣得动弹不得。
路易斯努力抬起头,去看詹姆斯。
路易斯深信警察找不到他更多的犯罪证据,但要是有詹姆斯告密就不一样了。路易斯一直把詹姆斯放在身边用最严格的方式培养,大多数秘密都是不避着他的,他怎么喂死人,怎么把人的尸体处理的,詹姆斯都一清二楚!
詹姆斯这一回却没有像刚刚那样无视路易斯:“你知道吗?爹地,我真的好讨厌好讨厌吃饭,我真的好讨厌好讨厌吃各种肥腻腻的肉,我真的特别想每天都锻炼锻炼,跟我的朋友们一起出去走一走,跑一跑,我也很想穿小码的衣服,拍一回帅气的照片。我更想我在出门的时候,不会遇到别人异样的目光,我更想拥有一个健健康康的,不需要经常吃降压药的身体。”
詹姆斯今年十岁了,他从出生开始,就一直在按照路易斯安排好的路走。
因为路易斯从小就喜欢胖子,所以从路易斯刚刚会走路,能够自主进食开始,他就需要吃路易斯提供制定的各种高热量的营养餐。他吃完饭不能跑不能跳,得立马上床去躺着,他连路都不用走几步,只需要吃饱养肥就好了。
他喜欢吃青菜,喜欢吃清淡的东西,但从他有记忆的那一天起,青菜这类东西,极少能出现在他的食谱里,而他所有身体所需要的维生素,都是由各种药片来提供的。
“我也想要一个可以亲亲我,抱抱我的妈妈。”詹姆斯的眼中含着泪水。
他的妈妈是一个华夏人,当年的她去M国旅游,遇到了路易斯,路易斯把她囚禁了起来,她很快就怀孕了,怀孕后,路易斯就开始了他的投喂,等詹姆斯出生的时候,他的妈妈已经从一开始的90斤的窈窕美女,变成了一个200斤的胖子。
对于詹姆斯的出生,他妈妈并不喜欢,可看着路易斯对詹姆斯的摧残,她依旧心软了,她开始跟詹姆斯这个并不是自己意愿下生出来的孩子接触。
詹姆斯那时候刚刚四岁,那是他长那么大,第一次知道什么是母爱,哪怕他的妈妈并不会像别人的妈妈那样可以亲亲他,抱抱他。但她会用她温柔的嗓音,给他讲故事,会给他讲论语,会让他背三字经,会教给他很多很多的道理。
但她死了,死在詹姆斯七岁那年,死在詹姆斯刚刚懂事的那一年。也是那一年,詹姆斯懂得了什么叫做恨。他恨不像个爸爸的路易斯,恨把他妈妈喂到六百斤,让她身体承受不住那么肥胖的负荷,最后猝死的路易斯。
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詹姆斯便开始定期清理家里的保姆、佣人,因为她们若是在家里待的时间久了,知道的事情多了,路易斯是不会放过她们的。
詹姆斯知道自己在外面的名声不好,但他不在乎,因为唯一一个会因为他变坏而斥责他的人已经不在了。
路易斯的脸色犹如锅底一般的黑,他盯着自己从小就着重培养的詹姆斯,最终冷笑一声,大步离开。
坐在警车上,路易斯的目光放在正在跟警察说明情况,举报他的詹姆斯身上。他那胖乎乎的脸上,找不出那个女人的半分相像!
路易斯后悔了,他就不应该怜悯詹姆斯,不应该放任他在那个女人的身边长大!他就应该在知道那个女人终于愿意接触詹姆斯时,直接切断两人的联系,他就应该在知道那个女人教导詹姆斯那些狗屁东西时出来制止。
但说什么都晚了,一向对自己格外自信的路易斯没有被他的手下背叛,却被自己的儿子检举了。
而从詹姆斯的嘴里,林舒月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,原来这个世界上,有一种心理,叫做喂食癖。
路易斯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古板的东方家庭里,因为他是家中长子,从小他就承载着父辈对他的殷切希望。他们希望他在M国出人头地,有朝一日回到华夏,拉扯当初被他们抛弃的家族。
他从小就被要求学习很多很多的东西,路易斯压力特别大,渐渐地,他就喜欢上了吃东西,在吃东西时,他得到了久违的喜悦、平静跟幸福。最开始,路易斯只是自己吃,到了后来,路易斯喜欢喂别人吃。他最小的弟弟就是他的第一个喂食对象。
眼看着他的小弟弟因为他的喂的食物变得又白又胖,路易斯的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。因为这个成功的案例,于是这个癖好一发不可收拾。等到路易斯二十岁那年,他已经不间断的给别人投喂了七八年。
他投喂的人也从他的弟弟,变成了贫民窟的几个长相特别好的人,他们各个人种的人都有,他甚至还把自己投喂别人的事情都记录了下来,写到了一个上了锁的博客上。这么多年里,这个博客也一直更新着。
詹姆斯说,博客中有被喂食的人在被喂之前跟喂之后的对比图。
林舒月随身带了电脑,她在詹姆斯的指导下,进入了路易斯的博客。这个博客最早的记录时间是在1982年,这个博客将这些年来路易斯的心理路程写得明明白白。
而他也从来不会因为被自己喂死的人而感到愧疚。在国外,他是直接不管那些人的。在国内,他的养殖场的地下室中,有一个焚化炉,人死后直接推到焚化炉中,不过一会儿的功夫,就只剩下一地的骨灰,骨灰洒在草坪上,滋养着养殖场这一片绿地。
从最开始的自己吃东西感到满足,幸福,到后面的看着别人吃东西感觉到幸福满足。到后来,他学成毕业了,事业有成了,他开始不满足于投喂那些贫民窟的人了。他开始物色起可以配得上他“身份”的被投喂者。
詹姆斯的妈妈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,叫做秦蔷薇,华夏沪市人,因为父母跟M国的商人有合作,所以她的父母在去谈生意时,把她也带上了,因为在酒店待着太过无聊,所以她在酒店周围游玩。
詹姆斯的母亲非常美丽,美丽到路易斯对她一见钟情,并找人掳回他在M国的一个居所。每个月就算华夏这边的工作在忙,也会抽出一两天的时间去陪她。
只不过路易斯的这份爱来得快,去得也快,在秦蔷薇怀孕后,就已经变了味道。而路易斯则对她已经完全的失去了兴趣,他开始期待起她肥胖的样子。
发展到詹姆斯出生之时,他除了查看喂食视频,已经根本不管秦蔷薇了。
詹姆斯五岁那年,被带到了华夏,因为他的哭闹,路易斯把秦蔷薇也接了过来,她一直被养在别墅的地下室内,一直到她死,她都没有在华夏的土地上,见到她心心念念的父母一眼。
秦蔷薇临死前,拉着詹姆斯的手,一遍遍的重复路易斯是魔鬼、是神经病,她抱着詹姆斯,让他不要变成路易斯那样的人,她让詹姆斯爱自己,让詹姆斯懂道理,让詹姆斯要学会反抗。
那是詹姆斯第一次被妈妈拥抱,那温暖又带着淡淡香味的怀抱,让詹姆斯至今怀念,每夜能回,他都会拿着他妈妈留下来的唯一一样东西,她的大学学生证痛哭。
每怀念一次,他对路易斯的恨就加了一分。直至今日,完全爆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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