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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意外收获(第1页)

沈南之看着水中此起彼伏的数十对交合的大雁,春天真不愧是万物交配的时节,当即就要掏出弓箭,进行捉奸。李队长连忙拦下正欲搭弓射箭的沈南之,言称此时尚早,而且大雁一旦受惊,振翅飞走就不好办了。还是多等待一番,先借宿村镇,等明日卯时来此。沈南之也不急这一时,刚刚也只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大雁,有些激动,想搭弓露上一手。但也有自知之明,当下听从李队长安排,一同借宿农家,卯时天微微亮,再来搞偷袭。翌日卯时未至,沈南之和李队长策马来到距离水域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下,徒步前进,慢慢靠近野雁。李队长是习武之人,打猎自然不在话下,当下选择的位置有一片芦苇荡,利于二人靠近,等二人轻声穿过芦苇荡来到水域边的时候,距离大雁只有十几米远。李队长用手示意,沈南之搭弓准备。确定好目标之后,李队长丢了一块石头至雁群,群雁飞起,沈南之拉满轻弓直接射了出去,连羽毛都没碰到。雁群被石头惊扰,飞到另一处水域。沈南之讪讪一笑掩饰尴尬,只得带着李队长蹑手蹑脚轻声靠近另外一片水域,李队长继续配合,沈南之又是一箭,依旧落空,偏差甚大,李队长实在看不下去就要自己上,沈南之抵死不同意,坚持亲力亲为。还言称是李队长教的方法有问题,不适合自己。当下把弓箭丢在一旁,看着水中的群雁,认真思索起来该怎么抓住他们。李队长见沈南之放弃了弓箭,也不劝阻,刚刚两箭下来李队长也看明白了,世子这身手,根本不配赌概率。思考至天色大白,沈南之带着李队长回到了借宿人家。沈南之找到了村里的老人,询问如何不用弓箭捕捉活雁。果然,久居雁鸣湖附近的村民,捕雁都是一把好手,得知沈南之所求,老人叫来村里一名靠着捕猎为生的猎户,要帮沈南之捉来。得知沈南之想亲手捉雁,猎户跑回家拿来一个网,一种圆锥形装有坠子的网。沈南之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网,出声请教起这种网的用途。猎户给沈南之讲解起来,这种网只要用手码好边缘,向目标用力一扔,网自会张开,变成一张大网,盖住水面,由于装了坠子,会一直下沉收拢,慢慢拖回即可。平日里是自己用来打渔的,毕竟自己捕雁有很多种方法,用不上网。沈南之闻言好奇心大起,当即就要猎户示范一番,猎户领着沈南之来到村口水塘,演示一番。只见猎户按照坠子间隔一格一格码好网,侧身对着水塘一扔,网直接在空中铺开而来,落入水面后持续下沉,感觉网已经聚拢,猎户慢慢向岸边拖曳,很轻松便抓到了两条大鲫鱼。沈南之见之大喜,当下也顾不上猎雁,直接拉着猎户的手:“不知兄台姓甚名谁?此物从何而来?”猎户哪见过这阵仗,初见时看到李队长和沈南之的穿着便猜想是京中贵人,此刻被贵人拉着手问话,心下忐忑不已,老老实实回答自己叫柳大华。从柳大华这得知,这个柳大华家世代猎户出身,到柳大华父辈这里,不想再如此下去,柳父便砸锅卖铁供柳大华读书,想着识文断字后可以去京城找工作。而柳大华见家中因为自己读书越来越穷,为了给家中创收,便研究了水产捕获,不但有这种主动撒网,还有一些被动捕鱼网。柳父见柳大华如此聪慧,做出的道具也很实用,深感欣慰,随着渔猎越来越丰富,柳父突然觉得继续当个猎户也挺好,又将打猎本事倾囊相授给柳大华,但也没有断了柳大华读书。沈南之闻言更是惊奇,就要跟着柳大华回家看看其他几种捕鱼工具,见柳大华有些为难,沈南之反应过来,这些都是柳大华安身立命的自家本事,若是都让自己得知,宣扬出去,被别人学了去,柳大华的收入便会骤降。沈南之直接让李队长掏出银子,直接给了柳大华的二十两纹银,并且言称若是其他网也能让自己满意,后面还会有重赏。柳大华拿到银子用力咬上一口验明真伪后嘴角合不拢了,直接带着沈南之回到家中拿出自己设计的所有捕猎装备,有网笼,有木箱,有夹子,还有鱼叉。沈南之大开眼界,这个柳大华即使不打猎,也是个善于工事的匠材。出声询问柳大华愿不愿跟自己进京,自己可以引荐他进入工部。柳大华闻言直接跪倒在地,自己世代渔猎,连土地都没有的人,竟然可以吃上皇粮了,当即万分感谢,并要退还沈南之银子。赏出去的银子,哪有收回来的道理。沈南之直接拒绝道:“柳大哥,这银子是本公子买网的钱,另外进京之后,本公子再出资给你买一处小宅子,就当是买你这些机巧工具了。”沈南之买这些自然不是想着自己没事抓点鱼吃。而是想推广出去,大力发展渔业。江河湖海那么大,渔业资源数之不尽,一直苦于没有很好的捕鱼方法,若是能大兴渔业,不管是于民于国,都是大善。柳大华还欲推辞,李队长也劝解道我家世子乃宁远侯府世子,即将出任民部侍郎,若是得我家世子举荐,进入工部,基本上稳的。一旦进入工部,回村住太远了,肯定是要住在京里的,但是仅凭柳大华自己的积蓄,又怎可能买得起京中小宅。要知道王富贵作为几代富户积累,耗尽家财也才在京中贫民窟买了一个小宅子。得知沈南之是宁远侯府世子的柳大华也不再推辞,再度跪下给沈南之磕了几个头,感谢世子再造之恩。以后但凡世子有所需要,柳大华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沈南之连忙拉起柳大华,这可是个人才啊。又如此知恩,沈南之都有点舍不得把他推荐进工部了,要不留在身边?或者带进民部?思忖再三,沈南之还是摒弃了这些念头,如此作为肯定会埋没柳大华的机巧天赋,实在可惜,还是去工部最为合适。喜欢昭和()昭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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